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607-04-01-60059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山镇十里水果长廊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山镇十里水果长廊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南山镇十里水果长廊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镇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2800.13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南山镇s528、s118、x530以及y705等主干道路沿线农房进行外立面改造、增设停车位以及实施具有南山特色的节点整治改造;对陈心陶精神教育基地(初心学堂)入口道路(约60米)进行拓宽,并对初心学堂周边进行环境改造及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发展红色研学产业;对六和典型村进行示范路改造,提升路域环境和翻新公交站亭,对破损人行道进行改造,新增六和公园停车场。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南山镇十里水果长廊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初心学堂景观提升改造、东和片区景观提升改造、莲坑村入口改造工程、教育路、教育路路口景观提升改造、松园村景观提升工程、漫江片区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择善片区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路灯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27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20640754.0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企业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及时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名,且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均可),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 年 5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投标人选择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766119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1(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植先生 | 联系电话 | 13425940806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南山镇十里水果长廊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南投审〔2022〕7号、三发改南投审〔2022〕12号、三发改南投审〔2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山镇十里水果长廊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4〕1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编号:gc2024(ss)wz0055 3、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报建、包检测、包风险因素、包材料检测、包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包资料移交(归档)等内容,综合单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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